四川省202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通知
四川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23〕36號
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0號)、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我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告知承諾制有關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20〕14號)等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考試設置(一)考試時間及科目9月9日 09:00—11:00建設工程經濟 14:00—17:00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9月10日 09:00—12:00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14:00—18:00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二)考試設置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經濟》(客觀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客觀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客觀題)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主、客觀題混合)4個科目。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參加1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的人員須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后方可報名,通過應試科目后方可獲得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二、報考條件(一)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可點此鏈接查看原文)要求,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調整如下: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2.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3.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4.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二)符合《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有關報名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三)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2022年以前曾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且滾動期內存在有效成績的應試人員,仍可參照原專業對照表內容選擇允許報名專業(見附件1);自2022年起,首次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參照新版專業對照表內容選擇允許報名專業(見附件2、3)。三、時間安排(一)報名時間6月27日至7月11日。(二)資格核查時間6月27日至7月12日。(三)繳費時間6月27日至7月13日。(四)電子發票打印時間7月28日至12月31日。(五)準考證打印時間9月4日至9月8日。四、告知承諾制(一)該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在報名前須仔細了解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相關要求。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且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人員,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二)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該項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考試前,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考試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且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按未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三)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該項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按報考條件網上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五、報名程序報名、資格核查、繳費、電子發票打印和準考證打印等各個環節均通過網絡辦理。(一)網上報名1.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報名。2.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生簽到冊》、證書制備及認證等,請上傳時慎重選用。新注冊考生個人照片須通過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后,方可上傳。3.報名點選擇:報名按屬地劃分管理,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選擇與現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報名點報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屬單位報考人員,須選擇省直屬報名點。4.為加強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自2023年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起,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如果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須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接受人工核查。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含《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認證報告》)。具體申請范圍及操作步驟請參閱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中“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自動核驗怎么辦”“如何申請學歷學位在線驗證/認證報告”相關內容。詳見網址: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5.報考人員填報信息應仔細核對,提交報名表后需進行信息確認,繳費完成后信息將無法修改。(二)資格核查1.資格核查按屬地原則進行,報考人員無需攜帶學歷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審核,由資格核查工作人員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以報考人員填報的有關信息及上傳的資料為依據進行報考資格核查,資格核查貫穿考試全過程。在核查過程中,資格核查部門可要求存疑報考人員補充提交相關材料。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規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進行人工核查的,將被取消報考資格或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該項考試資格核查由報名點所在地住建部門負責,資格核查部門及人事考試機構咨詢電話見附件4、附件5。2.選擇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自動核查。3.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上傳學歷證明、學位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由資格核查工作人員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線上人工核查。(三)網上繳費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客觀題每人每科61元,主觀題每人每科70元。繳費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費。(四)電子發票打印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打印電子發票(見附件6),不再提供紙質發票。(五)準考證打印在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請仔細核對準考證上的個人身份信息,如信息有誤,須在準考證打印期間(工作時間)到報名點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申請辦理更正。六、成績查詢、復核、查分申請及證書查詢領取(一)成績查詢在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二)公示及復核成績公布后,將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對擬取得資格證書或合格證明人員名單進行公示,由報名點所在地資格核查部門受理舉報并復核。(三)查分申請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應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通過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提交成績復查申請。(四)證書查詢及領取電子證書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申請下載,紙質證書在報名點所在地證書發放機構領取。七、考試須知(一)202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區設置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規劃。(二)參加考試需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直尺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嚴禁將手機、智能手表(手環)、藍牙耳機等具有通信、記錄、拍照、存儲、傳輸功能的電子設備帶至座位。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三)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港澳臺居民居住證)進入考場,所持身份證件信息須與準考證載明的信息一致。進入考室后,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放在考桌上。兩證不齊者,不得進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證件原件、準考證與《考生簽到冊》信息不一致,以及報考科目、級別錯誤不得進入考室。(四)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成績無效處理。(五)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考試相關規定,若有違紀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六)202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客觀科目試卷全部采用“變換卷”和“卷卡合一”相結合的技術。(七)《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為主觀題科目,請監考人員在開考前務必提醒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八、考試大綱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大綱以《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大綱(2018年版)》為準(可點此鏈接查看原文)。九、工作要求各地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人社廳發〔2021〕18號)等有關規定要求,及時開展考試風險梳理和安全隱患排查,擬定考試實施方案和考務應急預案,做好考務工作人員選派、考點考場布置、考務培訓等各項準備工作,加強內部管理,做到考務任務明確、安全要求明確、崗位責任到人。為保證考試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各地要加強公安、經信等部門密切配合,落實責任,認真按照考試的各項政策規定,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造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各地在考試組織實施過程中發現重大的違紀違規事件應及時向當地人社部門和省人事考試中心報告。附件:1.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對照表 2.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本科)專業對照表(2022年版) 3.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碩博)專業對照表(2022年版) 4. 各報名點所在地資格核查部門咨詢電話 5. 各報名點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咨詢電話 6. 電子發票打印流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四川省人事考試中心2023年6月20日
附件1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對照表
分類 | 98年-現在專業名稱 | 93-98年專業名稱 | 93年前專業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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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專 業 (工程、工程經濟) | 土木工程 | 礦井建設 | 礦井建設 | |
建筑工程 | 土建結構工程,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巖土工程,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 | |||
城鎮建設 | 城鎮建設 | |||
交通土建工程 | 鐵道工程,公路與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橋梁工程 | |||
工業設備安裝工程 | 工業設備安裝工程 | |||
飯店工程 | ||||
涉外建筑工程 | ||||
土木工程 | ||||
建筑學 | 建筑學 | 建筑學,風景園林,室內設計 | ||
電子信息 科學與技術 | 無線電物理學 | 無線電物理學,物理電子學,無線電波傳播與天線 | ||
電子學與信息系統 | 電子學與信息系統,生物醫學與信息系統 | |||
信息與電子科學 | ||||
電子科學 與技術 | 電子材料與元器件 | 電子材料與元器件,磁性物理與器件 | ||
微電子技術 | 半導體物理與器件 | |||
物理電子技術 | 物理電子技術,電光源 | |||
光電子技術 | 光電子技術,紅外技術,光電成像技術 | |||
物理電子和光電子技術 | ||||
計算機 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及應用 | 計算機及應用 | ||
計算機軟件 | 計算機軟件 | |||
計算機科學教育 | 計算機科學教育 | |||
軟件工程 | ||||
計算機器件及設備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
采礦工程 | 采礦工程 | 采礦工程,露天開采,礦山工程物理 | ||
礦物加工 工程 | 選礦工程 | 選礦工程 | ||
礦物加工工程 | ||||
勘察技術 與工程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
應用地球化學 | 地球化學與勘察 | |||
應用地球物理 | 勘查地球物理,礦場地球物理 | |||
勘察工程 | 探礦工程 | |||
測繪工程 | 大地測量 | 大地測量 | ||
測量工程 | 測量學,工程測量,礦山測量 | |||
攝影測量與遙感 | 攝影測量與遙感 | |||
地圖學 | 地圖制圖 | |||
交通工程 | 交通工程 | 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機場工程 | ||
總圖設計與運輸工程 | 總圖設計與運輸 | |||
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 ||||
港口航道 與海岸工程 |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 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 航道(或整治)工程 | ||
海岸與海洋工程 | 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 |||
船舶與 海洋工程 | 船舶工程 | 船舶工程,造船工藝及設備 | ||
海岸與海洋工程 | 海洋工程 | |||
水利水電 工程 |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水利水電工程建筑 | ||
水利水電工程 | 河川樞紐及水電站建筑物,水工結構工程 | |||
水文與 水資源工程 | 水文與水資源利用 | 陸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資源規劃及利用 | ||
熱能與 動力工程 | 熱力發動機 | 熱能動力機械與裝置,內燃機,熱力渦輪機,軍用車輛發動機,水下動力機械工程 | ||
流體機械及流體工程 | 流體機械,壓縮機,水力機械 | |||
熱能工程與動力機械 | ||||
熱能工程 | 工程熱物理,熱能工程,電廠熱能動力工程,鍋爐 | |||
制冷與低溫技術 | 制冷設備與低溫技術 | |||
能源工程 | ||||
工程熱物理 | ||||
水利水電動力工程 | 水利水電動力工程 | |||
冷凍冷藏工程 | 制冷與冷藏技術 | |||
冶金工程 | 鋼鐵冶金 | 鋼鐵冶金 | ||
有色金屬冶金 | 有色金屬冶金 | |||
冶金物理化學 | 冶金物理化學 | |||
冶金 | ||||
環境工程 | 環境工程 | 環境工程 | ||
環境監測 | 環境監測 | |||
環境規劃與管理 | 環境規劃與管理 |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
農業環境保護 | 農業環境保護 | |||
安全工程 | 礦山通風與安全 | 礦山通風與安全 | ||
安全工程 | 安全工程 | |||
金屬材料工程 |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 ||
金屬壓力加工 | 金屬壓力加工 | |||
粉末冶金 | 粉末冶金 | |||
復合材料 | 復合材料 | |||
腐蝕與防護 | 腐蝕與防護 | |||
鑄造 | 鑄造 | |||
塑性成形工藝及設備 | 鍛壓工藝及設備 | |||
焊接工藝及設備 | 焊接工藝及設備 | |||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 無機非金屬材料 | 無機非金屬材料,建筑材料與制品 | ||
硅酸鹽工程 | 硅酸鹽工程 | |||
復合材料 | 復合材料 | |||
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 |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 ||
熱加工工藝及設備 | 熱加工工藝及設備 | |||
鑄造 | 鑄造 | |||
塑性成形工藝及設備 | 鍛壓工藝及設備 | |||
焊接工藝及設備 | 焊接工藝及設備 | |||
石油工程 | 石油工程 | 鉆井工程,采油工程,油藏工程 | ||
油氣儲運工程 | 石油天然氣儲運工程 | 石油儲運 | ||
化學工程 與工藝 | 化學工程 | 化學工程,石油加工,工業化學,核化工 | ||
化工工藝 | 無機化工,有機化工,煤化工 | |||
高分子化工 | 高分子化工 | |||
精細化工 | 精細化工,感光材料 |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工 | |||
工業分析 | 工業分析 | |||
電化學工程 | 電化學生產工藝 | |||
工業催化 | 工業催化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 ||||
生物化學工程 | ||||
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工 | ||
微生物制藥 | 微生物制藥 | |||
生物化學工程 | ||||
發酵工程 | 發酵工程 | |||
制藥工程 | 化學制藥 | 化學制藥 | ||
生物制藥 | 生物制藥 | |||
中藥制藥 | 中藥制藥 | |||
制藥工程 | ||||
給水排水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
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 |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 ||
城市燃氣工程 | 城市燃氣工程 | |||
供熱空調與燃氣工程 | ||||
通信工程 | 通信工程 | 通信工程,無線通信,計算機通信 | ||
計算機通信 | ||||
電子信息工程 | 電子工程 | 無線電技術,廣播電視工程,電子視監,電子工程,水聲電子工程, 船舶通信導航,大氣探測技術,微電子電路與系統,水下引導電子技術 | ||
應用電子技術 | 應用電子技術,電子技術 | |||
信息工程 | 信息工程,圖象傳輸與處理,信息處理顯示與識別, | |||
電磁場與微波技術 | 電磁場與微波技術 | |||
廣播電視工程 | ||||
電子信息工程 | ||||
無線電技術與信息系統 | ||||
電子與信息技術 | ||||
攝影測量與遙感 | 攝影測量與遙感 | |||
公共安全圖像技術 | 刑事照相 |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機械制造工藝與設備 | 機械制造工藝與設備,機械制造工程,精密機械與儀器制造, 精密機械與儀器制造,精密機械工程 | ||
機械設計及制造 | 機械設計及制造,礦業機械,冶金機械,起重運輸與工程機械, 高分子材料加工機械,紡織機械,儀器機械,印刷機械,農業機械 | |||
機車車輛工程 | 鐵道車輛 | |||
汽車與拖拉機 | 汽車與拖拉機 | |||
流體傳動及控制 | 流體傳動及控制,流體控制與操縱系統 | |||
真空技術及設備 | 真空技術及設備 | |||
機械電子工程 | 電子精密機械,電子設備結構,機械自動化及機器人, 機械制造電子控制與檢測,機械電子工程 | |||
設備工程與管理 | 設備工程與管理 | |||
林業與木工機械 | 林業機械 | |||
測控技術 與儀器 | 精密儀器 | 精密儀器,時間計控技術及儀器,分析儀器,科學儀器工程 | ||
光學技術與光電儀器 | 應用光學,光學材料,光學工藝與測試,光學儀器 | |||
檢測技術及儀器儀表 | 檢測技術及儀器,電磁測量及儀表,工業自動化儀表, 儀表及測試系統,無損檢測 | |||
電子儀器及測量技術 | 電子儀器及測量技術 | |||
幾何量計量測試 | 幾何量計量測試 | |||
熱工計量測試 | 熱工計量測試 | |||
力學計量測試 | 力學計量測試 | |||
無線電計量測試 | 無線電計量測試 | |||
檢測技術與精密儀器 |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 化工設備與機械 | 化工設備與機械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 | 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繼電保護與自動遠動技術 | ||
高電壓與絕緣技術 | 高電壓技術及設備,電氣絕緣與電纜,電氣絕緣材料 | |||
電氣技術 | 電氣技術,船舶電氣管理,鐵道電氣化 | |||
電機電器及其控制 | 電機,電器,微特電機及控制電器 | |||
光源與照明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
工程管理 | 管理工程 | 工業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郵電管理工程,物資管理工程, 基本建設管理工程 | ||
涉外建筑工程營造與管理 | ||||
國際工程管理 | ||||
房地產經營管理 | ||||
工業工程 | 工業工程 | |||
相近專業 | 航海技術 | 海洋船舶駕駛 | 海洋船舶駕駛 | |
輪機工程 | 輪機管理 | 輪機管理 | ||
交通運輸 | 交通運輸 | 鐵道運輸,交通運輸管理工程 | ||
載運工具運用工程 | 汽車運用工程 | |||
道路交通管理工程 | ||||
自動化 | 流體傳動及控制 | 流體機械,壓縮機,水力機械 | ||
工業自動化 | 工業自動化,工業電氣自動化,生產過程自動化,電力牽引與傳動控制 | |||
自動化 | ||||
自動控制 | 自動控制,交通信號與控制,水下自航器自動控制 | |||
飛行器制導與控制 | 飛行器自動控制 ,導彈制導,慣性導航與儀表 | |||
生物醫學工程 | 生物醫學工程 | 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工程與儀器 | ||
核工程與 核技術 | 核技術 | 同位素分離,核材料,核電子學與核技術應用 | ||
核工程 | 核反應堆工程,核動力裝置 | |||
工程力學 | 工程力學 | 工程力學 | ||
園林 | 觀賞園藝 | 觀賞園藝 | ||
園林 | 園林 | |||
風景園林 | 風景園林 | |||
工商管理 | 工商行政管理 | 工商行政管理 | ||
企業管理 | 企業管理 | |||
國際企業管理 | 國際企業管理 | |||
房地產經營管理 | ||||
工商管理 | ||||
投資經濟 | 投資經濟管理 | |||
技術經濟 | 技術經濟 | |||
郵電通信管理 | ||||
林業經濟管理 | 林業經濟管理 | |||
其他 專業 | 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管理或經濟專業 | |||
注:1.本表按教育部現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編制,共涉及“土建類、測繪類、水利類、交通運輸類、能源動力類、地礦類、材料類、電氣信息類、機械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生物工程類、化工與制藥類、工程力學類”等18類45個專業,其中本專業36個,相近專業9個。 2.為便于考核認定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的確認,對“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進行了劃分,供申報和審核考核認定條件時參考。其他專業的具體范圍由建設部、人事部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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