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訊(記者 王萍)昨天,市住建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商品房現房銷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要求,自12月30日起,開發企業銷售現房前應到所在區房管部門辦理現房銷售備案,備案后應在3日內一次性公開銷售全部房源,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一房一價,銷售價格不得高于申報價格。
《通知》規定,開發企業在進行商品房現房銷售前,應到所在區房管部門辦理現房銷售備案,同時規定開發企業要依據不動產權證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所載明的房屋范圍申請現房銷售備案,同一證下未申請銷售的房屋,不得再次申請現房銷售備案。開發企業現房銷售需要提交一房一價表、開發企業資質證書、不動產權證等6項材料。
《通知》明確,符合現房銷售條件的,區房管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同時,明確要求各區房管部門要嚴格做好現房銷售備案審查,加強銷售現場檢查,切實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
同時,《通知》還要求開發企業在現房銷售備案后,應在3日內一次性公開銷售全部房源,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一房一價,銷售價格不得高于申報價格。
■專家觀點
現房銷售避免“房價摻水”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尹飛表示,現房銷售是新房交易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前社會關注的熱點、政府監管的重點都在商品房預售。隨著北京房地產市場的不斷發展,近年來現房銷售項目越來越多,對市場的影響越來越大。此次政策出臺完善了商品房現房銷售的管理依據,填補了現房銷售管理政策空白,加上新版《北京市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的發布,對于規范現房銷售、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秩序意義重大。
他說,《通知》明確要求現房銷售前必須辦理備案,并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等上位法規定,列明了申請現房銷售備案需要提交的六大要件,同時還規定了備案管理部門的備案辦理時限,有效解決了以前各區政策執行不一致的問題,使全市現房銷售備案管理工作統一規范,也更方便開發企業辦理備案事項。“與外地相比,北京對現房銷售備案的條件更為‘苛刻’——《通知》要求必須經初始登記之后才能進行現房銷售備案,而外地一些省市規定竣工驗收合格后即可申請現房銷售備案。但是這種‘苛刻’對于維護交易安全、保障買房人權益、減少交易糾紛確有必要”。
同時,以前的房地產調控重點在于預售商品房,一些開發商通過現房銷售的方式規避調控政策、規避價格監管。“明碼標價、一房一價是房屋交易的基本要求,但以前在現房銷售環節執行得并不嚴格。‘9·30’新政專門強調了對現房銷售價格管理、引導的要求,《通知》對上述要求進一步明確細化,通過對申報價格的審查避免企業虛高報價、哄抬房價,通過要求企業‘一次性公開銷售全部房源’,禁止企業捂盤惜售。”他表示,預計《通知》發布后,相應的執法檢查會緊密跟進,開發商將再也難以在現房銷售環節“房價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