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題為《保護中小汽車零配件實體企業刻不容緩——致長安汽車采購部的申訴函》近日在網上流傳。內容主要訴稱長安汽車對其數百家供應商進行強行克扣貨款。
《申訴函》提到,2023年3月28日,長安汽車公司采購部不顧合同約束向其數百家供應商貿然發出“基于生存、戰略、競爭、客戶-共同應付-致供應商伙伴的函”,其中心含義是利用其掌控的對供應商的未付款,通知和宣布將對供應商的貨款直接扣款10%,以應對其遇到部分車企降價引起的汽車市場部分車型滯銷。
據媒體報道,如果供應商要求付款,則會被長安汽車“系統里面一刀切,按照款項90%支付”。有供應商表示,“作為供應商每年都會配合主機廠降價,但是從來沒有像這樣直接在系統里扣除,幅度也沒有10%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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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根據業界常規做法,主機廠與供應商之間會有協議。協議中,會簽署價格變動條款,比如說因為原材料的漲價或者跌價,可以進行價格調整。另外根據供應規模和技術改進也可能有3%-5%的降幅。但所有的價格變動,都基于雙方的談判以及根據契約進行。
而此次之所以會引發業界特別關注,是因為主機廠直接在系統里砍掉10%貨款,這種行為之前并不多見。
當然,主機廠與供應商之間除了合作關系,也有博弈關系——強勢的主機廠碰到弱勢的供應商,自然“有恃無恐”;反之,強勢的供應商則可以選擇不供貨。但在實際情況中,除了少部分巨頭企業,大部分供應商都怕得罪主機廠。
對于此次長安汽車的做法,某國際零部件巨頭的中國區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記者,這次應該屬于“特殊情況”。但他呼吁“希望(行業)不要太卷,大家有序發展”。
不難理解,在智能電動車發展迅速的當下,不少企業為了迅速轉型使得投入大幅增加,利潤率受損。
公開數據顯示,去年我國汽車行業銷售利潤率僅有5.7%,在下游行業處于低利潤水平。以長安汽車為例,其2023年第一季度實現營收345.56億元,同比減少0.06%;凈利潤同比增長53.65%,為69.70億元。但如果扣除新納入報表的深藍汽車的業績,那么長安汽車第一季度扣非凈利潤為14.81億元,反而同比下滑34.75%。
主機廠為了保證自身利潤做出向供應鏈層層施壓的舉措,可以理解,但“不講武德”。而作為供應商,則面臨“進退兩難”。
據媒體報道,除了長安汽車之外,上汽乘用車、吉利汽車均有與供應商商討配合其降價的行為,但形式上沒有長安汽車那么強硬。
那么,面對強勢的主機廠,供應商該如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對此,京都律師所高級合伙人郭慶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從法律上來講,長安汽車強行扣10%貨款是違約的,供應商可以依法起訴,且大概率會勝訴”。但這對于供應商而言是一個好結果嗎?未必。郭慶指出,“雖然法律層面上贏了,但從商務條款和今后的長期合作來講,雙方可能就會解除合同,此后主機廠也不再選擇這家供應商供貨,合作關系結束。這對于供應商而言是更大的損失”。
協商解決雙方矛盾目前看來仍屬上策。在汽車行業的變革時期,不少專家都曾呼吁,產業鏈上下游只有和諧共生,才能平穩登上下一片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