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48小時,沒有等來上汽大眾的任何回應,也許是案情復雜還在調查吧。還是要提醒他們注意以下幾件事。
首先是關于事故原因的調查必須至少包含兩個方面,即:
為何碰撞前車輛沒有出現明顯制動減速?
(資料圖)
為何碰撞后幾秒鐘內電池起火?
關于碰撞前的問題,我個人更傾向于由于疲勞駕駛(事故網約車公司事后提醒員工微信群截圖)導致沒有采取制動措施。關鍵在于主動剎車(簡稱AEB)功能沒有啟動,作為廠家完全有能力從車載電腦數據中證實:事發時AEB功能是否被人為關閉?碰撞車速是否超過AEB工作范圍上限(行人為65KM/H車輛為85KM/H)。技術上的事情只能實事求是,來不得半點忽悠和隱瞞。否則在今天信息高度透明的時代,一旦被揭穿作假,代價將無比慘痛。
關于碰撞后的問題,就比較敏感了。國標《GB38031-2020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中確實也有關于電池包的碰撞測試,相信ID4肯定也是通過了的。所以恐怕仍然需要廠家來澄清此次事故碰撞車速超過了國家標準的要求。
有人援引工信部網站文章(網頁鏈接)中的一段話
《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在優化電池單體、模組安全要求的同時,重點強化了電池系統熱安全、機械安全、電氣安全以及功能安全要求,試驗項目涵蓋系統熱擴散、外部火燒、機械沖擊、模擬碰撞、濕熱循環、振動泡水、外部短路、過溫過充等。特別是標準增加了電池系統熱擴散試驗,要求電池單體發生熱失控后,電池系統在5分鐘內不起火不爆炸,為乘員預留安全逃生時間。
認為電池發生熱失控后應該5分鐘內不起火,我個人不贊同這個理解。高度劇烈碰撞可能讓電池瞬間撕裂,這種情況不能和熱失控劃等號。只能說關于電池包的碰撞測試還不夠透明,不能象中保研碰撞測試報告那樣讓非專業的消費者也能看懂。希望這次事故能夠有助于推動這方面的改善,給消費者提供更為清晰的選擇參考依據。
還要提醒上汽大眾的是關于營銷及公關方面的。坦率講,此次杭州ID4事件的影響絕對不亞于18年前同樣發生在杭州的雅閣婚禮門事件。如果處理不好,不是ID4沒人敢買了,而是整個上汽大眾的品牌都要遭遇嚴重信任危機。要知道18年前只有微博,沒有微信沒有抖音。今天根本不需要什么競品水軍,光是網絡信息核聚變就足以形成難以扭轉的影響。
如何應對這個危機?我覺得還是學習中國公關大師級品牌廣汽本田的做法,讓國家權威部門出具報告證明車輛不存在任何安全隱患。最好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浙江省市場監督局同時出具報告,才有足夠公信力。
在營銷上ID4必然會受到各競品攻擊不安全撞車會起火等等,建議把國家權威部門的鑒定報告以統一物料形式布置到所有經銷商展廳和售后接待區,硬剛直面挑戰。同時在各重點城市開展以安全駕駛培訓為主題的試駕活動,潛客和保客都可以參與。傳播上也必須加大投入,除了主流媒體電視廣告狂轟亂炸,還要有網紅節目冠名。
當然一汽大眾的ID產品同樣會受到質疑,最好是統一行動,共同挽救大眾品牌深耕中國市場幾十年打下的江山。
危機危機,危中有機。大眾會何去何從,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