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2021年高級經濟師考試《高級經濟實務(財政稅收)》試卷案例分析題(2-6)
一、案例分析題(共3題,第1題20分,第2、3題每題25分)
(二)甲地板廠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13%,2020年5月發生如下業務:1.進口A型實木地板,關稅完稅價格為100萬元。2.領用A型實木地板的50%用于繼續生產B型地板,生產完工后采用直接收款的方式銷售,取得不含增值稅銷售額1 00萬元。3.采用賒銷的方式銷售B型實木地板,取得不含稅銷售額20萬元,合同確定下月15日付款。4.自產的C型實木地板投資于某商店,已知同類實木地板最低不含增值稅銷售額160萬元,平均不含增值稅銷售額180萬元,最高不含稅銷售額200萬元。5.領用D型豪華實木地板用于本企業辦公室的裝修,成本價90萬元,無同類產品銷售價。(已知:實木地板消費稅稅率5%,成本利潤率5%,實木地板進口關稅稅率6%,取得的相關憑證已通過核驗)問題:
6.計算當月增值稅銷項稅額。【參考答案】業務(2):銷項稅額=100×13%=13(萬元)業務(4):銷項稅額=180×13%=23.4(萬元)銷項稅額合計=13+23.4=36.4(萬元)【參考解析】本題考查增值稅的計算。【出題角度】考核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難易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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