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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2023年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審計師)考試應試事項說明
根據審計署印發的《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3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23〕3號)要求,現就我省實施2023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審計師)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五、有關事項說明(一)初、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均為2科:《審計相關基礎知識》《審計理論與實務》,題型為客觀題。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1科:《高級審計實務》,題型為主觀題。初、中、高級資格考試方式均為閉卷筆答。初、中級資格考試實行成績滾動管理,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應試人員須通過高級資格考試,方可取得高級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二)應試人員須持本人紙質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進入考場。開考5分鐘后禁止入場。(三)應試人員應試時,可攜帶的物品僅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考后收回。除規定可攜帶的物品外,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拍攝設備(包括帶有通訊和存儲功能的手表)、與考試相關的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否則按違紀處理。(四)考試結束后,將采用技術手段甄別雷同試卷,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視具體情形按照規定做出相應處理,同時向所在單位通報。(五)應試人員應考時要認真閱讀考試須知,按照要求準確、完整填寫姓名、準考證號等信息,否則按0分處理。(六)報考人員提交的個人聯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機號碼、電子郵箱、詳細通信地址等),將作為本考試文書(包括但不限于各種通知、告知、處理決定等)經本人確認可收悉的送達地址。相關文書發送至送達地址,即視為送達。個人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須及時登錄報名系統修改聯系方式信息。(七)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應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向省級人事考試機構提出成績復查申請。(八)考試結束后,將在陜西省人事考試網和陜西人事考試中心公眾微信號發布資格核查公告和違紀情況公告,請應試人員及時查看,并請社會進行監督。(九)本次考試使用審計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確定的2023年度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各級別考試大綱統一公布在審計署官方網站(www.audit.gov.cn)“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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