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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低速電動三輪、四輪車是老年人十分青睞的交通工具,也是可以很好滿足老年人代步、接娃出行,但它們不像電動車一樣,有著規范的標準,在很長一段時間,車輛的銷售、用車標準都沒有明確,老年人選擇車輛,都沒有標準可以遵循。
但好消息是,針對于低速三四輪車多地都有新情況,明確車輛的銷售、用車標準,雖然一定程度提升了用車門檻,但好在終于讓老年人“有據可循”,選擇車輛不再茫然,老年人可以笑了!
小行家在最近刷到一個視頻,安徽淮南舉行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部署低速三四輪車整治方案,從源頭的銷售,道路的上路行駛,都明確制定標準。
無獨有偶,日前,遼寧盤錦交警聯合多部門整治三、四輪車交通違法“亂象”,也明確了此類車的上路標準。
其實從2021年開始,小行家就已經關注到多個地方對于低速電動三、四輪車進行“立規矩”,明確車輛的銷售標準、用車標準,給予老年人用車有一個清晰的標準,不再用盲目選擇車輛,綜合各地的管理,小行家也總結了銷售、用車標準,老年人注意了。
關于銷售標準:
6月16日,淮南大通區市場監管局開展違規電動三、四輪車銷售市場整治,而整治行動對于銷售的查處,主要針對于:
1、 電動車的銷售證照是否齊全,包括合格證、強制3C認證、廠家合格證書、車輛一致性證書;
2、 銷售電動車的車輛是否異常,包括假冒偽劣、商標侵權和非法改裝電動車等情況;
以上是對于銷售商家提出的標準,作為消費者選擇車輛,一定要參考該標準,此外,車主一定要關注,低速電動三、四輪車作為機動車,是否列入國家工信部目錄公告,對于未列入公告的車型,不要選擇。
關于上路標準:
車輛除了銷售標準,作為車主使用低速三、四輪代步車,更要遵守上路標準,對于車輛上路整治行動,也明確了上路的標準,主要針對于:
1、 不能使用低速三、四輪車從事非法營運;
2、 使用低速三、四輪車要避免闖紅燈、逆向行駛、亂停亂放、加裝、違規載人等;
此外,作為駕駛人上路行駛,低速三、四輪車一定要懸掛號牌,無論是機動車號牌,還是各地發放的臨時過渡期號牌,一定要有,而駕駛人也要有準駕駕駛證,方可上路行駛。
總結:
低速三、四輪車以前銷售、上路都沒有標準,但現在標準明確,在小行家看來,這對于老年人是一件好事,至少在買車的時候,知道哪些車是可以買,不會導致“買了不能用”,在上路的時候,也有明確標準,知道哪些行為不能有,要具備哪些資格,避免“被罰都不知道錯在哪里”,有標準既可以提升車輛的安全性,也對于老年人合法用車有一個保障,比一些地方直接限制、禁止上路管理,更有人性化,我認為是“雙贏”的。對此,您怎么看?也歡迎大家評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