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尹輔華)近日記者從順德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獲悉,截至2016年12月下旬,全區共開展土地執法整治行動66次,共查處整治違法用地70宗,涉及土地面積261畝,其中已拆除53宗,拆除違法建筑面積約5.9萬平方米,已復耕復綠216畝(其中推填土復耕復綠面積122畝)。已立案18宗,發出處罰決定書17份,結案3宗。土地執法監察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為確保2016年度衛片執法工作順利完成,順德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去年下半年全力開展新一輪土地衛片執法工作,嚴厲打擊違法用地行為。 對于順德查處違建違法土地,順德區副區長陳旋把其視為影響順德投資環境的大事。“沒有公平、規范的土地管理秩序,依法用地的投資者將付出更高的用地成本,對順德的投資環境就無法保持信心。”
如今即便是臨時用地也必須符合用地規范,尤其是一些借“合法用地審批”名義,掩蓋違法用地現狀,已影響到順德區土地管理秩序。“首先臨時用地不能占用基本農田,另外還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批,最關鍵的是不能挪為他用或者擅自改變批準用途。我們現在都會核查臨時用地用途是否與審批的用途一致。”該區國土部門相關負責人指出,順德區國土部門還擬借鑒深圳等地的成功經驗,探索對違法用地面積大的相關鎮街試行“無人機監控”等土地執法監察新機制。
“國土部門和法院溝通過,下階段希望利用‘裁治分離’辦法加大對違法違建土地打擊效率,目前對于一般立案的拆除案件,法院即便判決了,但苦于沒有資金和人手難以執行,畢竟一個拆除行動需要公安、城管、消防甚至醫療機構共同協助來拆除。此外違法違建的情況都出現在鎮街,鎮街自主拆除積極性不高,但是如果現在通過法院判決鎮街有義務拆除違法違建,就能從制度上倒逼鎮街主動關注此事。”該負責人指出,目前省內的東莞、中山都在搞“裁治分離”的試點,希望順德區也能向市政府建議,盡快完善土地綜合執法責任制度。“現在我們還要把順德的誠信體系進一步完善,對個人、企業合法用地就能起到促進作用,畢竟本地公司上市前,要來國土部門驗證是否合法使用土地,如果有污點會影響到他們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