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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市人社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近日印發《關于開展工程技術系列鋰離子電池專業職稱評價工作的通知》,在工程技術職稱系列中增設鋰離子電池專業。
在我市(含中央和外省市駐津)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中,在職從事鋰離子電池關鍵材料、電芯及電池系統、回收再生利用及檢測、應用和服務等相關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從事相關工作的自由職業者、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符合申報條件的,可參加鋰離子電池專業職稱評價。對全面實行崗位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鋰離子電池專業職稱評價。
鋰離子電池專業職稱設初級、中級和高級,其中,初級職稱分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職稱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
各層級對應的資格名稱分別為: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正高級工程師。(津云新聞編輯付勇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