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清末民初,天津是華北商業重鎮,商業繁榮的背后自然少不了各樣的糾紛,維權打假的事例也不少見。今天,就擇三個故事與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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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晉隆維權開先河
假冒偽劣商品不僅危害消費者的利益,也侵害經營者的聲譽。清代末年,一起商家聲討假煙的事件,引起社會轟動。
卷煙是由美商老晉隆洋行引入中國的,并在天津行銷。早期的卷煙屬于奢侈品,多在租界的洋行與番菜館出售,主要供應外國人和中國富人。那時老晉隆洋行在津經銷的品海牌、孔雀牌香煙皆為10支硬紙盒包裝。由于這種煙盒可以反復使用,導致了假煙的出現。
1902年4月,美國駐津總領事致信津海關道,稱據老晉隆洋行稟告,“現有奸商私制紙煙冒充本行品海、孔雀兩牌號名目,在天津各處地方銷售,以偽亂真,有礙本行聲名”,請求對兩個商標予以保護。信中還將品海、孔雀牌的煙盒原件交與津海關道掛號存案。同時懇請北洋大臣批示,發出相關保護商標侵權告示。不久,津海關道在《大公報》上發出告示。當時,天津城由八國聯軍都統衙門管轄,他們也發出告諭:不得使用品海牌殘剩煙盒、煙箱再裝次等煙卷出售漁利,“倘敢故違,定即拿究。”。這兩份告諭是當時保護商標權益行為,為當時侵權行為普遍,、維權意識淡漠的中國社會開了先河。
絳雪齋版權尋保護
舊時,假冒商品中的盜版圖書十分猖獗。天津絳雪齋書局就多次利用訴訟和法律,對版權進行保護。
絳雪齋老板甘厚慈出身仕宦,與北洋官場多有交往,曾編印許多頗具價值的圖書。其中光緒年間的《北洋公牘正序編》,為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袁世凱主政時的公文,頗得袁氏的賞識;民國時期編的《新天津指南》印了三萬冊,由于匯集天津警察廳掌管的地名,印書時得到了資助。
絳雪齋老板甘厚慈
光緒年間,甘厚慈獲得李鴻章出使日本的日記底稿,找到天津義合堂刻字鋪準備刊刻。不料義合堂偷偷將書稿寄到上海某石印局先行印售。甘厚慈得知后,向天津縣衙門提出狀告。經過幾次堂審,始終未有結果,最后只對義合堂罰款了結。后來絳雪齋印制的《傅相壯游日錄》,注明了“天津絳雪齋藏版”,以示版權所有。
甘厚慈編輯的《官商快覽》,匯集80余種資料,通行各省,頗受歡迎。最初雖有盜版出現,但未能影響正版暢銷。1898年,甘厚慈將《官商快覽》增加到140種。不料,又有書商改頭換面,盜版獲利。為此,甘厚慈又向天津縣衙門提出訴訟,新任知縣呂增祥是維新人物,曾任駐日本公使館參贊,清楚國外對著作權的重視。為此以天津縣衙門名義發布《示禁翻印》的告示:“不準他人翻刻或改換名目印書,有在外埠翻刻的,也不準各鋪戶代售,倘敢抗違,定要重罰。”這張告示,反映出天津縣衙門對著作權保護的重視。1910年,清政府頒布了《大清著作權律》,這是中國第一部著作權法。絳雪齋在報上發布告啟:“本齋現已遵照奏定新章,稟請版權,同業奉勿再蹈前轍?!庇纱丝闯龈屎翊扰c時俱進,運用法律與侵權行為進行抗爭。
義聚永維權注冊商標
舊時,商家維權方式多種多樣,其中義聚永酒莊采取注冊商標的形式尤為稱道。
近代天津大直沽的酒業聞名一時,由于競爭激烈,加之外銷受中間商挾制,銷路一度不暢。商人劉香九久繼承父業經營義聚永酒莊后,從開發新品種入手,以高粱燒酒為胚另加輔料再制,改制成色酒,釀制出玫瑰露、五加皮和狀元紅等,受到市場的認可。時大直沽酒業銷售為“汕頭”“福建”“廣州”三幫把持,主要銷往南洋及東南亞一帶。由于這些商人采取賒銷方式,造成大直沽酒業貨款周轉困難。為了擺脫“三幫”的控制,劉香久親赴香港、新加坡等地推銷,成為天津酒業直銷南洋一帶的首創。
義聚永五加皮酒
隨著義聚永聲譽大增,廈門、汕頭個別奸商用火酒勾兌,仿造義聚永的包裝和標簽,在本地和南洋銷售。面對這種情況,劉香九久開始關注商品的保護。此前他在外國洋行工作時,接觸過此類事件,通過反復考慮,最后確定以“金星”作商標,進行了商標注冊保護。為了擴大義聚永的酒銷售,還將金星商標在海外注冊。劉香九久在報紙上刊登啟事,講義聚永的歷史及酒的特色,并告誡消費者,將“請認明金星招牌。”, 反映出天津商人具有先進的商品維權意識。(津云新聞編輯李彤)
義聚永打假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