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出臺援企穩崗、暢通物流、減稅退稅、緩繳稅費、降費讓利、減免房租、資金補貼和融資支持等10條措施,聚焦疫情影響最集中領域,進一步深化政策扶持,迅速恢復市場主體活力和信心,助企紓困和支持市場主體發展。
青海擴大“六稅兩費”適用范圍,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50%的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執行期限至2024年底。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分別按10%和15%加計抵減應納稅額。
此外,青海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1年,執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通過“青海文旅消費平臺”“云閃付”等線上平臺分批分期發放文旅消費券不低于2000萬元。利用省級促消費專項資金對達到限上標準的新入庫企業按照批發業20萬元、零售業10萬元、住宿業5萬元、餐飲業5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對實現統倉共配的縣區級物流倉儲分撥配送中心,給予100萬元建設運營補貼。對被認定為“專精特新”企業的,給予不高于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被認定為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給予不高于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工業企業和商貿流通企業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間發生的貸款按一定比例給予貼息,貼息金額最高可達100萬元。(記者 邢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