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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上除了汽車,最多的車型就是電動車、三輪車、老年代步車這類“電助力”車,這些車輛之前是有較為寬松的上路標準,但殊不知,現在也有了很多限制,違規用車,也會有相應的處罰,今天就來看看,會有處罰的5個行為,提醒車主用車做好充分的了解。
第1個行為:電動車上樓充電
隨著鋰電池在電動車的應用,對于杜絕電動車上樓充電的重要性越來越大,各地也紛紛出臺條例,禁止上樓充電,并且有處罰措施,從應急部發布的條例,到各地本地的規定,作為車主,沒有理由不去重視。
而且,違反上樓充電,一旦被查處,便有處罰,而一旦造成隱患發生,處罰后果更為嚴重,8月15日,杭州濱江區發生因為違規將電動車放在家中充電,導致火災,車主被處以拘留十日的處罰。
第2個行為:電動車、三輪車不遵守交通規則
遵守道路交通規則,是所有交通參與者需要注意的,以前電動車、三輪車相對比較隨意,但今時不同往日,8月19日,西安“關于加強本市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摩托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其中明確了對于包括電動車、電動三輪車存在不遵守交通規則處罰標準。
對于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不戴頭盔、違停、不按道路行駛、逆行、違規變道等行為,會加以品牌教育、警告或者處5元以上50以下罰款,拒絕接受處罰,可以扣留電動車。
第3個行為:電動車上路加裝雨棚
電動車加裝雨棚,雖然有一定實用性,但隱患性也同時存在,以安全第一為準則,電動車才禁止加裝,對于違規加裝,也會有處罰,廣州從8月19號,啟動電動車治理,對于違法加裝電動車的,一律查到,依法做出50元行政處罰。
第4個行為:過渡期截止還上路的電動車
隨著新國標實施已經有3年時間,越來越多超標電動車過渡期截止,比如去年就有北京超標車禁止上路,在8月22日,長治市公安交警支隊,展開電動車規范治理通告介紹,其中,明確了超標電動車過渡期滿仍駕駛上路,罰款50元。
第5個行為:過渡期后的電動三、四輪車
低速的電動三、四輪車,作為老年代步車的主要車型,很多車輛都是非標,無法辦理正式牌照的,對于這類車,只能實施過渡期管理,根據《洛陽交警根據洛陽市電動(燃油)三輪車
低速電動四輪車禁限行管理規定》,過渡期滿的三輪車、老年代步車不能違規上路,并且,洛陽交警也明確違法上路處罰標準:
① 對于未取得駕駛證上路行駛的,處以200至2000元罰款,并處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
② 對于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上路行駛的,處以200元罰款,記9分,并扣留機動車;
③ 對于在禁限行區域內行駛的,處以100元罰款,記1分。
以上5個行為,涉及上樓充電、交通違章、加裝、過渡期上路等多個方面,但無論是哪一個方面,都是以安全為目的,管理部門對于違規車輛,會有處罰標準,從而做到高效管理,身為車主要注意了,積極遵守,安全用車。
那么,對于多地電動車、三輪車、老年代步車上路,5個行為處罰標準,你怎么看呢?歡迎大家評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