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本月初,一則關于“理想汽車欺詐”的消息在網絡上不脛而走。估計不少人一頭霧水,怎么理想突然就被指“欺詐”了呢?實際上,此次所謂的理想車主維權與“欺詐”指控與過去幾年特斯拉所遭遇的情況差不多,就是因為理想ONE將換代L8,那么為了提升現款在售車型的競爭力,采取了降價促銷的政策,這引發了大量剛剛買了理想ONE的老車主的不滿。
其實按照我們常人的邏輯來看這一事件,降價對于普羅大眾來說應該都是好事,而且產品迭代調價,這定價權本身就掌握在制造商或經銷商手中,只要不是太離譜通常都不會有什么問題,怎么這理想ONE的換代降價會招致所謂的“欺詐”維權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其實還是比較容易的,就像剛買了一款智能手機、平板或是其他電子產品,可用了沒幾天你就發現,因為產品的升級、改款或是換代,同款產品降價了,由此產生的不平衡心理自然會讓你覺得吃了大虧。
而放到汽車市場,也是同樣的道理。但是理想降價之所以會引起更大的關注,也和其采用的直營模式息息相關。以前賣車的都是4S店,廠家的降價政策只會傳達給經銷商,經銷商再根據自身情況去調整,這樣的話,用戶對于廠家的調價行為感知是比較弱的。而理想直營,那廠家一有價格變動,所有用戶就都知道了,所以也就引發了大量車主的關注。
那回溯了整個事件的過程,我們就關于所謂的“欺詐”行為來進行一個客觀地分析與判斷。
其實真正意義上的“欺詐”是指一方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故意告知虛假情況而誘使另一方進行錯誤判斷;而法律上的“消費欺詐“則是指發布虛假廣告、進行欺騙性誘導、對產品質量作出虛假宣傳或產品存在各類質量問題的民事行為。其實無論是從情理,還是從法理上來看,我們似乎都無法將欺詐行為同此次理想汽車所涉及的欺詐維權相關聯起來。
那么,制造商對產品進行調價、對產品進行迭代或是發布新產品等行為,是否又包含在消費欺詐行為之中呢?圍繞該問題,我們在深挖之后發現了去年的一起類似維權事件。該起事件同樣是車主因為新款上市問題而覺得自己吃了虧,所以將理想汽車告上了法庭。但是在這起案件最終的判決中,一審判決駁回了原告基于“欺詐行為”理由而提出的包括撤銷《理想汽車購買協議》在內的所有主張;二審法院直接駁回了原告訴求。所以不難看出,在法律層面,理想的行為并不構成消費欺詐。那這次這起事件其實也是如出一轍。
同時,我們也可以借助這次判決理清一些重要問題。判決中,法院認為理想汽車新款產品的披露、上市、定價等均屬于汽車公司內部的商業決策計劃事宜,其是否向消費市場披露、何時向消費市場披露并未有法律規定和要求。在未進行保價承諾的前提下,這些清楚的法律事實已然說明一切。那這次理想L8換代,其實公布與否全在于理想汽車自身。而且在8月份,李想已經在社交平臺上透露了L8將上市的消息,理想汽車二季度財報也有相關信息透露。
所以這起理想車主維權事件,最終的結果我們已經不難斷定了。在法律層面,理想一定是沒有問題的,車主們的維權主張也不會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但是事情也一定不會就此了結,在經歷了兩次類似的車主維權事件之后,理想汽車勢必需要好好地想一想,如何更好地照顧到老車主的情感。因為是他們的堅持,給了理想汽車成長發展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