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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料圖)
電動車通俗是指電動兩輪車,除了兩輪車,還有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都是近些年在保有量快速增長的交通工具,而數量快速增長,難免會帶來一些交通安全隱患,也因此,各地都會因地制宜的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來制約隨意上路,不遵守交通規則的電動車。
小行家也經常和大家分享關于電動車的消息,那么,在近期又有哪些地方的電動車管理有變化,今天小行家也將展開介紹,涉及上牌、上路和條例,一起來看看吧。
關于低速三輪車、四輪車上牌、上路變化
安徽安慶市在11月22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區低速三輪車四輪車規范管理的通告》,明確自2022年11月25日起,在市區進一步加強低速三輪車、四輪車的規范管理。關于上牌、上路變化將會如下:
關于上牌:通告明確,在11月22日之前購買的非標低速三輪車、四輪車,將會設置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可上臨時通行標識上路,過渡期有效期截止于2024年12月31日,核發臨時標識時間為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25日。
關于上路:通告中明確,自2022年12月26日起,未獲得臨時標識號牌的低速三輪車、四輪車將禁止上道路行駛。
關于非標電動三輪車、四輪車上路變化
除了安慶市,河北泊頭市在11月11日發布《關于依法加強違規電動三輪車、四輪車綜合治理的》,其中非標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將會在上路影響最大。
首先是對非標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從11月14日設置禁限行區域,并且對違反規定的車輛進行依法查處。
其次,明確在通告發布之前購買車輛設置過渡期,但過渡期僅僅只有一個多月時間,截止12月31日,從2023年1月1日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
小行家提醒:泊頭設置的過渡期,并不是讓車主在這段時間上路行駛,而是給予充足的時間處理非標電動三輪車、四輪車,車主要注意,盡快對于不符合懸掛號牌車輛進行置換等處理。
關于電動車上牌變化
11月14日,亳州交警發布:亳州開始試行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這也意味著,亳州電動車上牌權限,已經下放給有資質的電動車經銷商,消費者在買車的時候,就能完成上牌,據了解,目前亳州共有137家電動車經銷商可以“帶牌銷售”。
這樣的上牌變化,是交警部門的一項暖心民生舉措,也是為了更好地實現“無牌不上路,上路必掛牌”,對于車主和交管部門來說,都是“雙贏”管理變化。
關于條例的變化
之前為大家分享過,鶴壁市將在12月1日實施《鶴壁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除此之外,近期黑龍江電動車管理也有變化,11月21日,《黑龍江省電動車管理條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發布,征求時間截止2022年12月5日。
小行家總結
以上是近期小行家關注到的事關電動車、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多個地方迎來的管理新變化,涉及到車輛上牌、上路,條例征求意見。集體來看,電動三輪車、四輪車主要圍繞“非標車、設定過渡期”,來約束車輛具備號牌上路,有序淘汰非標的三輪、四輪車。
而針對于電動車,圍繞的“帶牌銷售、條例征求意見稿”,小行家認為這些都是在完善電動車的管理,“帶牌銷售”是讓大家買車、上牌更便捷,條例征求意見稿,是推進本地電動車管理規范化,做到“有法可依”。
無論是哪種變化,都可以看得出,各地對于電動車、電動三輪車、四輪車的規范在努力推進,而目的是助力車主的出行安全、道路安全。
那么,對于以上的上牌、上路、條例變化,您有什么看法,也歡迎大家評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