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云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消息,5月19日至6月17日,文山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就《文山州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涉及公積金、預售制、稅費減免等政策。
加大住房公積金對首套房、改善性住房等合理購房需求的支持力度,購買二手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實行二手房貸款預審批制度。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租房提取額度,繳存職工在工作所在地無住房且租房自住的,每年可以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年最高提取額度提高至1.8萬元。
此外,征求意見稿表示,加快推進人才安居工程。鼓勵縣(市)人民政府購置、租賃存量商品房用于人才住房。支持房地產企業在房地產開發中配建一定比例的人才住房,各縣(市)對引進的人才工作者在屬地購買商品住房,可通過分檔給予一次性貨幣補貼或銷售價格原則上不高于同區域商品住房預售方案擬銷售價格的80%等方式鼓勵購房。新購買的商品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