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河北省持續推進提升不動產登記便利度各項改革,取得了積極進展,但用地、住房辦證慢、辦證難的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破解。按照現行的交地、交房與登記辦證辦理流程模式,交地后要履行地籍調查程序才能登記發證,購房群眾在房地產開發企業交房后很長時間交不了證,有的樓盤甚至因為項目違規建設或爛尾等多種原因無法綜合驗收,更是遲遲辦不下證來,交地、交房與登記辦證未能同步辦理,影響企業辦理開工、融資貸款,影響購房群眾落戶、子女入學或交易房產,導致群眾信訪輿情不斷發生。
對此,河北省自然資源廳、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7部門于近日聯合發布《關于推進“交地即交證”“交房即交證”改革的指導意見》,助力構建房地產規范管理長效機制,從源頭上避免出現新的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推進“交地即交證”“交房即交證”改革。
指導意見明確,“交地即交證”改革適用于土地交付時已完成地籍調查,繳清土地出讓價款和相關稅費,用地單位申請且符合不動產登記條件的新供地項目。“交房即交證”改革適用于房屋交付時已完成房屋竣工驗收備案或聯合驗收,繳清相關稅費,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群眾申請且符合不動產登記條件的新建商品房項目。
2022年底,河北全省“交地即交證”“交房即交證”改革取得初步進展,各設區市和不少于80%的縣(市、區)實現“交地即交證”首證頒發;各設區市至少有一個新建商品房項目實現“交房即交證”。2023年底,各地工作機制基本建立,各縣(市、區)不少于50%以上新供地項目實現“交地即交證”,至少有一個新建商品房項目實現“交房即交證”。2024年底,全省改革取得明顯成效,新供地項目和新建商品房項目實現“交地即交證”“交房即交證”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