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安徽省宿州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發布《關于貫徹執行<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實施細則》,涉及土地出讓、項目延期交付,調整公積金政策等。
觀點新媒體獲悉,《細則》中調整了公積金貸款政策,在宿州市購房自住房的,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房者單方最高貸款額度為30萬元,夫妻雙方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
同時,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最長貸款期限為30年;公積金借款人可以先提取賬戶內公積金余額后,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首次貸款利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二次公積金貸款利率,按同期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
另悉,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既可以使用新購商品房房產抵押擔保,也可以正常繳存公積金的職工擔保。符合條件的職工可以到宿州市公積金中心,政務中心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窗口進行辦理,辦理時限為1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