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優化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的指導意見》(閩建金﹝2022﹞1號)、《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影響促進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閩建辦〔2022〕4號)精神,不斷優化辦事創業和營商環境,持續提升住房公積金服務水平,充分發揮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我市進一步優化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業務。
一是支付方式更便捷。住房公積金直接轉入開發企業預售資金監管專用賬戶,免去以往購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后再轉賬支付購房首付款的中間環節,提升購房職工辦事便捷度。
二是辦理程序更利民。實行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預付制”,購房職工無需先行自籌資金,直接使用住房公積金向開發企業支付首付款,有效緩職工購房資金壓力。
三是資金安全有保障。住房公積金直接劃轉至開發企業預售資金監管專用賬戶,受預售主管部門監管,有效保障資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