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上浮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流動性調節系數的通知》。通知明確,首次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的流動性調節系數上浮0.2;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的流動性調節系數提高至1。
政策向首次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尤其是多子女家庭傾斜,有利于支持剛需及改善住房的職工家庭購房。當前,廈門市執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流動性調節系數為0.6,首次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72萬元(120萬元×0.6)。
若廈門市執行流動性調節系數保持0.6的前提下,調整后首次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96萬元(120萬元×0.8);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120萬元,有效提升了首次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住房購買力,減輕貸款職工還貸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