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城市天際線是城市在動態發展中的靜態展現,是一個城市基地、建筑物、構筑物、自然風貌的有機綜合,留住城市自然美、塑造優美天際線是人民群眾對高品質生活的新期待。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城市重點區域天際線管控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為天際線管控提供有力制度支撐。昨天,記者就貫徹落實《決定》,采訪了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有關負責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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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標準管理樓體戶外廣告
打造夜景津城亮麗名片
“城市天際線是城市景觀的重要組成部分,代表著城市面貌和品質。”?市城市管理委副主任張捷表示,貫徹落實《決定》,要進一步高標準做好戶外廣告、商業牌匾、夜景燈光等重點工作。
嚴格管控樓體廣告方面,坡屋頂、屋頂造型獨特的建筑物、風貌建筑頂部嚴禁設置廣告設施,樓體廣告不得破壞天際線風貌整體性。堅持天際線空間留白,堅持少而精,打造具有城市特色的樓體廣告載體,優化空間格局形態,亮出天際線。
堅持科學分類管理戶外廣告,重要商圈和特色商業街實施負面清單管理,簡化戶外廣告、商業牌匾設置審批程序,營造琳瑯滿目、流光溢彩的商業氛圍,助力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大力振興老字號品牌,對歷史建筑、老字號建筑立面和商業牌匾進行保護,放寬對臨街老字號店鋪裝潢管理要求,彰顯城市文化底蘊和特色風貌。
“在美化燈光照明方面,我們致力打造夜景津城亮麗名片。”張捷說,一方面要嚴把景觀照明的設計關,根據城市區域的風貌特征、載體重要程度以及周邊環境要素,科學合理設計景觀照明效果。另一方面,統籌景觀照明的建設關,新建、改建、擴建建筑項目配套建設景觀照明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將城市照明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嚴格設置施工圍擋高度
彰顯我市文化特點
《決定》規定,建設工程圍網、圍擋、架空管線等臨時設施應當規范設置,強化施工現場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維護城市良好形象。
“目前,全市各類建設工程開工前必須設置建筑施工圍擋,施工單位要對圍擋進行美化處理,圍擋上圖案應按標準圖集設計布置,要彰顯我市文化特點,并與工程施工地點周邊的環境相融合。”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一級巡視員宋國介紹,我市建成區、風景旅游區、市容景觀道路、交通主干道及機場、?碼頭、?車站、廣場的施工現場,圍擋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地區圍擋高度不得低于1.8米。施工現場臨時架空管線的設置要安全牢固美觀,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米。
宋國表示,將按照《決定》有關要求開展專項整治活動。一是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于施工現場不按規定設置臨時設施的,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全面壓實企業主體責任。二是不斷完善設置標準,制定裝配式輕質鋼結構圍擋和裝配式輕質混凝土墻等新型環保材料建筑圍擋標準圖集,進一步規范圍擋的選材和設計。三是開展生物圍擋工程示范,支持有條件的工程項目使用生物圍擋,增加城市的綠化面積。四是建立巡查機制,施工單位每日要進行檢查巡查,對損壞的臨時設施進行全面的修復清理,形成長效的管理機制。(津云新聞編輯孫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