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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wǎng)訊:記者從日前市人大常委會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近日審議通過《天津市平安建設條例》,將從今年8月1日起施行。《條例》是以法治方式將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要求在津沽大地落實落地的具體體現(xiàn),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提供法治保障。
《條例》共七章六十八條,統(tǒng)籌了各類資源力量,著力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并聚焦體系能力建設,服務保障政治安全。“《條例》突出平安建設的政治屬性,緊扣筑牢首都政治‘護城河’的重要要求,設專章對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加以規(guī)定。明確本市加強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工作體系和能力建設,嚴密防范和依法打擊危害國家政治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對維護意識形態(tài)安全、加強反間諜安全防范、維護海防安全穩(wěn)定、加強網(wǎng)絡安全治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等維護政治安全的重點內(nèi)容作出規(guī)定。”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王洋說。
在防范社會風險,服務保障社會安定方面,《條例》強化源頭治理,明確建立風險評估機制、形勢分析研判機制、風險處置機制,及時消除社會風險隱患。明確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diào)處化解綜合機制,健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強化社會心理服務和危機干預。同時,對社區(qū)矯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精神障礙患者、未成年人等重點人員的服務管理和治安保衛(wèi)重點單位等重點場所的安全防范作出具體規(guī)定。
《條例》還強化平安建設科技支撐,明確了本市建立健全平安建設信息共享機制,推進大數(shù)據(jù)、云計算、人工智能等現(xiàn)代信息技術與平安建設深度融合;加強智慧平安社區(qū)建設,提升社區(qū)、村智能化安防水平。將平安建設考核結果納入績效考核;對責任不落實、考核不達標的單位,通過約談、通報、掛牌督辦等方式督促整改。(津云新聞編輯孫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