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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我們將已安裝自動監控、重點民生保障以及被評為我市‘環保領跑者’等六種類型的企業納入正面清單管理,對清單內企業實施分類分級監管,減少對守法企業的打擾。目前全市納入正面清單企業達到584家。”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總隊長李東說。
自從制定了《天津市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切實避免了行政處罰隨意性、任意性和“同案異罰”現象,重新修訂的《天津市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將不予處罰的情形由12種增加至25種。同時,動態更新檢查對象名錄庫,實現對不同檢查對象的分級分類管理,目前已收錄檢查對象5.9萬家并進行標簽化管理。對守法企業做到一次檢查全部查清,減輕被檢查對象負擔。據了解,今年以來,我市環境污染犯罪立案675起,下達處罰決定336件,共辦理行政、刑事案件11起,其中兩起案件被生態環境部作為典型案例全國通報。(津云新聞編輯孫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