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1、危房鑒定標準是:結構承載力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險點,房屋結構安全;2、結構承載力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個別結構處于危險狀態但不影響主體結構,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3、部分承重結構承載力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現險情,構成局部危房;4、承重結構承載力已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構成整幢危房。
2、【法律依據】根據《中央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4條規定:地方各級財政、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切實落實農村危房改造地方補助資金,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3、是否是危房,住房和建筑規劃部門有具體標準,可以請他們的工作人員去考察和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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