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活動補貼對象為購車消費者
分為購新車補貼和購二手車補貼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活動時間為4月8日-7月31日
在本次活動補貼期限內
每位申報人僅能享有1次且1輛車的補貼
本活動開展不影響
國、省、市消費補貼政策的獲取。
具體活動攻略一起來看
購買新車補貼
NO.1
補貼類別及標準
(一)2023年4月8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間,通過在羅湖區納稅和納統的限額以上汽車經銷商購買小汽車的個人消費者,按照購買單臺小汽車新車的購車發票金額(含稅價)分檔給予補貼,購車補貼將發放至消費者提供的本人銀行卡賬戶中。
● 第一檔:10萬元(含)以上至20萬元(不含)以下每輛補貼5000元。
● 第二檔:20萬元(含)以上至30萬元(不含)以下每輛補貼10000元。
● 第三檔:30萬元(含)以上至50萬元(不含)以下每輛補貼15000元。
● 第四檔:50萬元(含)以上每輛補貼20000元。
(二)在今年粵港澳大灣區車展結束前,成功獲得新車第三、四檔購車補貼資格的消費者,可申請獎勵補貼,初定于粵港澳大灣區車展抽選獎勵補貼名單,補貼提高至10萬元,名額共15個,具體獎勵補貼方案另行制定。
圖源:攝圖網_501361910
NO.2
汽車經銷商參與活動資質要求
(一)在羅湖區注冊納統的限額以上汽車經銷商。
(二)遵守國家物價管理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
(三)提交新車購置補貼活動申請和相關資料。
(四)共同維護羅湖區良好的消費環境,建立消費者維權快速響應機制,敦促汽車經銷商更加重視消費投訴處理,積極解決消費糾紛。汽車經銷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視情節暫停該經銷商參與車補活動:
1.不接受或干擾行政職能部門和消委會依法履行調查、調解職能的。
2.因消費糾紛被消費者投訴至行政職能部門或消委會,行政職能部門或消委會介入后,5個工作日內未提出解決方案的,拖延處理的。
3.故意拖延或者拒絕履行在行政職能部門、消委會主持下達成的調解協議的。
4.未有效處理消費者合理合法訴求,引發信訪事項的。
5.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的。
6.其他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的。
(五)汽車經銷商達成以下條件的,可恢復該經銷商參與車補活動:
1.與消費者和解成功的。
2.經調查確認信訪內容不成立的。
3.已就侵害消費者權益問題完成整改,且檢查后未發現同類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