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合競價階段:9:15 — 9:25。
(相關資料圖)
2、9:15 — 9:19可以申報和撤單;9:20 — 9:25 可以申報,不可以撤單。
3、深圳交易所14:57 — 15:00實行集合競價,可以申報,不可以撤單。
4、連續競價階段:上海交易所:9:30 — 11:30;13:00 — 15:00;深圳交易所:9:30 — 11:30;13:00 — 14:56:59。
5、拓展資料:連續競價,即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托,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買入申報高于賣出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6、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最高買入申報和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成交; 2、買入申報價格高于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3、賣出申報價格低于即時揭示的最高申報買入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高申報買入價格為成交價。
7、將買單和賣單分別排隊,買單以價格從高到低排列,同價的,按進入系統的先后排列。
8、2.系統根據競價規則自動確定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所有成交的最終競價均以此價格成交;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確定原則是,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
9、系統按順序將排在前面的買單與賣單配對成交,即按“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順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隊等待成交。
10、9:30開盤之后,按連續競價撮合成交。
11、而所有超過限價(即漲跌停限制范圍)的買單和賣單均視為無效委托。
12、申買價高于即時揭示最低申賣價,以最低申賣價成交;申賣價低于最高申買價,以最高申買價成交。
13、兩個委托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余的繼續留在單上,等待下次成交。
14、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兩個原則,打個比方,掛在上面的最高買價是9.96 最低賣價是9.98,在這個時候同時(分毫不差)出現了一個愿意出10元買的,和一個愿意出9.90元賣的兩個新下單者,則結果是愿意10元買的,會給他9.90成交;愿意9.98賣的,和9.96元買的則不會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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