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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審研究成果條件
申報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審標準申報人員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以來,在統計業務工作中,應符合下列1、2、3項中的各1項標準(量化評價時,各要素權重分配為:專業工作經歷占30%,工作業績占50%,研究成果占20%)。研究成果(須經兩位以上高級統計師鑒定,具有國內先進水平及應用價值,占比20%)(1)正式出版有統一書號(ISBN)的統計或者相近專業著作(譯著),本人獨立撰寫不少于3萬字;或者參與編寫已投入使用的統計或者相關專業書籍,本人獨立撰寫不少于5萬字(對未注明作者撰寫章節的書籍、著作,不能作為研究成果),對統計工作有較大的實用價值。(2)在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等來源期刊(包括擴展版),或者在有統一刊號(CN)的核心類報紙、期刊,或者在有國際統一刊號(ISSN)的國外報紙、期刊上發表獨立完成的統計或者相關專業論文、統計分析報告不少于2篇(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3)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非核心類報紙、期刊上發表獨立完成的統計或者相關專業論文、統計分析報告不少于3篇,或者在省部級內部刊物上發表獨立完成的統計分析報告、課題研究報告不少于5篇,或者在地市級綜合刊物上發表獨立完成的統計分析報告、課題研究報告不少于6篇,對統計工作有較大推動作用。(4)其他能體現申報人主要學術貢獻、在行業領域具有重大影響、具有社會經濟意義的研究成果,包括國際國內重要學術會議宣讀的交流論文,研究報告、項目報告、行業標準、發展規劃等代表作(需附具體成果說明)。[考試報名]全國高級統計師考試時間|報名時間|報名入口[成績查詢]全國高級統計師考試成績查詢時間|查詢入口[真題答案]全國高級統計師考試歷年真題及答案解析[考試政策]高級統計師報考條件|免考條件|考試科目[培訓課程]最新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高清視頻輔導課程試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