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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模擬試題(二)案例分析題(1)
一、案例分析題周末,某校初二年級十幾位學生結伴到郊外秋游。因天氣突變,驟降暴雨,引發山體滑坡和洪水。其中,四名學生被洪水沖下山坡。其他同學見狀,一邊報警,一邊下坡營救。警察、家長和老師第一時間趕到現場。3小時后發現了3人遺體。大家非常悲傷,不少同學抱頭痛哭。學校一邊緊急處理相關事宜,一邊積極安撫同學們的恐慌情緒。校長馬上召開緊急會議,與老師及社會工作者商量如何處理因此事引發的學生情緒困擾問題。問題:以危機干預理論為依據,列明以學生為對象的危機干預的內容。
參考答案:
1.危機介入的基本原則:第一,及時處理。盡可能減少對服務對象及其周圍其他人的傷害,抓住有利的可改變的時機。第二,限定目標。危機介入的首要目標是以危機的調適和治療為中心,盡可能降低危機造成的危害,避免不良影響的擴大。第三,輸入希望。調動服務對象改變的愿望。第四,提供支持。社會工作者需要充分利用服務對象自身擁有的周圍他人的資源,為服務對象提供必要的支持。第五,恢復自尊。危機的發生通常導致服務對象身心的混亂,使服務對象的自尊感下降。第六,培養自主能力。整個危機介入過程就是社會工作者幫助服務對象增強自主能力,面對和克服危機的過程。危機產生之后,服務對象的身心處于極度的緊張狀態,經過調適和治療就會形成新的身心平衡狀態。2.危機干預的內容應包括:(1)限定目標。遇難學生家長的危機干預目標:盡可能穩定遇難學生家長的情緒,分析事件發生的原因,明確遇難學生、學校和家長各自應承擔的責任,避免學生家長陷入過于悲痛、憤怒等極端情緒,避免他們做出過激舉動。其他學生的危機干預目標:安撫該班學生和其他學生的情緒,引導學生正確看待這起事件,把大家的注意力轉移到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方面。(2)提供支持。對于遇難學生家長而言,可以為他們提供以下支持:發揮自身專業優勢,為其提供心理干預;介紹心理輔導師,進行心理安撫治療;介紹律師資源,為其提供法律咨詢服務。(3)培養自主能力。當遇難者學生家長的情緒相對平穩后,應設法幫助其進行自我心理調適和心理恢復,達到身心平衡狀態。然后進一步幫助其對這起事件形成清醒、客觀、正確的認識,自主解決問題,面對和克服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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